近日,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辖区内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签约仪式暨工作部署会,全市9个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参会。
会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9个乡镇(街道)现场签订《江山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责任书》,明确各乡镇(街道)在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维护、环境整治、安全巡查、法律法规宣传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要求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落实专人专管,确保事情有人管、有人抓、常态长效,推动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随后,局相关领导传达学习《关于某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不当典型事例的通报》。会议要求,要提高站位、增强法制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管护工作,坚决维护烈士尊严荣誉。要深化自查、规范决策运行。通过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健全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迁移、修善等工作流程与规范。要加强宣传、强化协作配合。深入挖掘红色教育资源和英烈精神内涵,讲好英烈故事,传播红色文化,压实属地责任,强化上下协作配合,从源头上防范,完善舆情监测与应急处置机制,共同把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好、管理好、保护好,营造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社会氛围。
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强调,保护烈士纪念设施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作配合,依法对损害烈士纪念设施、侵害英烈权益等行为进行监督。各乡镇要主动履职,形成“行政+检察”协同保护合力,共同捍卫英烈尊严与荣誉。
下一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联合检察院开展专项督查,对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以实际行动守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
(江山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