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誓词,牢记!

发布日期:2025-02-27 10:49 信息来源: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浏览次数:

新修订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条令中明确公布退役誓词。

第十五条  军人退出现役时,通常集体向军旗告别,并进行宣誓。退役誓词内容如下:

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即将退出现役,我宣誓: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保守军事秘密,珍惜军人荣誉,永葆军人本色,为军旗增辉,为军队争光。若有战,召必回!

宣誓的要求和程序,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有关军人退役仪式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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