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000MB1726516L/2024-00115 | 公开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成文日期 | 2024-09-26 |
文号 | 主题词 |
2024年8月19日至9月19日,我厅对《浙江省烈士评定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展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截至公示期满,共收到2条意见、建议(见附件)。经综合分析,2条意见不予采纳并已通过电话、邮件沟通,特此公告。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9月26日
附件:
《浙江省烈士评定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反馈意见来源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理由 |
邮件 | 建议将烈士评定的条件做明确说明 | 未采纳 | 《烈士褒扬条例》第二章第八条已经对此做了明确说明 |
电话 | 建议明确审核、复核流程 | 未采纳 | 《烈士褒扬条例》第二章第九条及本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对此做了明确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