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000MB1726516L/2024-00038 | 公开分类 | 教育,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成文日期 | 2024-04-10 |
文号 | 皖退役军人秘〔2024〕19号 | 主题词 |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各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长三角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跨省异地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3〕11号)、《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退役军人办发〔2020〕34号)规定,经三省一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推荐和公示,遴选产生长三角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跨省异地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黄页(第一批)共67个培训机构282个培训项目,现予以公布,有效期3年。
附件:长三角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跨省异地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黄页(第一批).xlsx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