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宁波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24-03-08 17:30 信息来源: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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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宁波大学在宁波大学安中大楼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旭阳,宁波大学党委书记朱达,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范焕平,宁波大学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周青等见签。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剑,宁波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吕朝锋代表双方签订《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宁波大学战略合作协议》。厅机关、学校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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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上,朱达对我厅在学校建设发展过程中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双方开展合作,服务退役军人事业发展,使命光荣、意义重大。退役军人工作与高等学校立德树人紧密相关,希望通过双方合作,使学校努力成为国防教育课堂、退役军人事务理论研究阵地和合作共赢平台,合力推进全省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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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旭阳指出,宁波大学是一所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国家“双一流”大学,是省、部、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为国家建设和发展、社会文明和进步作出卓越贡献。双方开展厅校合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和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的生动实践,也是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创改开”“稳进立”和“三支队伍”建设的具体行动,必将为推进我省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凝聚强大合力。他强调,双方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内容、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定期协商、清单落实等工作机制,共同推进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理论研究,力争形成一批能落地、可操作、有示范、能推广的决策成果;共同拓展“大思政课”内涵,共建思政教育实践基地,打造国防精品教育课,不断强化崇军爱军、尊崇英烈、守护国家的价值导向;共同开发退役军人人力资源,共建创业创新实训平台,助力退役军人发挥作用;共同深化医疗卫生合作和学术交流,推动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探索院校合作的优抚医疗保障典型范例,努力为浙江“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贡献厅校合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