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000MB1726516L/2023-00265 | 公开分类 | 教育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3-29 |
文号 | 浙教办函〔2023〕364号 | 主题词 |
各设区市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浙江省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事关退役大学生士兵切身利益,对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教育行政部门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作,统筹推进免试专升本各项工作。各招生院校要成立学校免试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制度,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压实报名、组考、招生录取等各环节责任,全力保障免试专升本工作安全平稳。
二、规范招生管理。各招生院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免试专升本实施办法和招生简章。切实做好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校测内容科学、流程规范、公平公正。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招生简章,公开报名、考试、录取、咨询投诉电话等工作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审核、个人军功证书情况审核,确保考生报考资格符合免试专升本相关规定。
三、优化招生服务。各地各高校要树立以生为本的理念,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全面准确解读免试专升本实施办法和政策内容,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畅通咨询电话,及时回应考生关切,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四、严肃考试招生纪律。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及时查处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浙江省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docx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