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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成文日期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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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报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25 09:56 信息来源: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浏览次数:

2020年,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坚持边规范边提升,按照省委、省政府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确保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厅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厅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退役军人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坚持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共组织集体学法8次,分别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等,通过召开集中学习会、案例通报会等活动,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学习。公务员学法用法法律知识网上测试全参与、全过关。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各项防控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本级事项梳理下放,全面清理目录、备案、认定、认证等管理措施。深化军人退役“一件事”改革,开展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试点工作,已梳理出军人入伍、服役、退役、就业、优待五个阶段67个办事事项,制定了包括标准化、责任清单、需求清单等18项内容的工作计划。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做好本系统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工作。推进“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和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探索省域“老兵码”,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系统试点工作,打造全省军休服务“一码一库一平台”,加快形成即时感知、科学决策、主动服务、高效运行、智能监管的新型服务管理形态。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行政立法机制,坚持依法立法,严把退役军人政策制度立项、起草、报审、审议、备案等重点环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严把合法性审核等程序,下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等4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实现基建、会议、培训、办公用品采购等18个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工作程序、内容“双达标”。积极开展与退役军人事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大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并指导本系统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完善厅机关《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实行重大民生实事民意调查制度,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出现决策失误导致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况。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扎实推进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件,持续完善各类监督方式。加强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管,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等内部层级监督活动。全面配合审计工作,年内组织开展3次审计,强化审计整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直机关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参加考试,着力提高执法证件持有率。

五、有效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236个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持续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帮扶解困5.1万余人次、就业帮扶1908人。推动全省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全部进驻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职责的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处置。组织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对《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宣传力度。2020年,全省共接待退役军人来访13695人次,同比下降61.6%。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