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9-05-27 17:41 信息来源: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浏览次数:

中共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

(审议稿) 

根据《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办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减轻基层负担,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不断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

1.规范调研活动。厅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每年至少牵头主持1项重点调研课题。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每年年初要上报调研计划,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服务部队服务退役军人服务基层”和业务工作实际,每年至少形成1份调研报告。下基层调研须提前告知厅办公室,便于统筹,同一时间一般不安排到同一市(含下属县、市、区)调研。

2.改进调研方法。倡导“地点随机、人员随机”的“双随机”方法开展日常调研走访。调研课题要主题明确,注重成果转化,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的一线去调研,多了解基层真实情况,多向群众学习。运用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考察、蹲点调研等方式直接接触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倾听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呼声,认真收集问题建议。对于合理的诉求,要提出解决对策并及时反馈;对于可行的建议,要积极采纳吸收;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鼓励基层干部群众讲真话、实话、心里话,提倡即席和脱稿发言,一般不要求准备书面材料。

3.减少陪同人员。下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随行和陪同人员,不搞层层接待,不搞多人陪同。厅主要领导到基层调研,随行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一般不超过4人,基层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其他厅领导下基层,随行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人,基层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到县以下调研,市级一般不陪同。

4.简化接待工作。下基层调研,须事先与接待单位明确:不搞边界迎送;不搞接待手册;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超规格住宿;不安排宴请,一般到机关食堂、农家乐就餐,以当地家常菜为主,不上高档菜肴,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自助餐,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公务接待不上酒水,同城活动不安排就餐;汇报会、座谈会现场不摆放花草、水果;不得安排娱乐场所消费,不赠送礼品或土特产;除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

二、统筹压缩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

5.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各类会议,严格会议审批程序。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业务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参会对象相同或相互交叉的会议套开或连续召开。已列入年度计划的会议,经厅办公室和规划财务处审核,报分管厅领导审批后执行。确需临时召开的重要会议,须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或厅主要领导批准。全省系统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只召开一次,与会人数严格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遇特殊情况确需增开的,须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并分别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6.改进会议形式。提倡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对宣传贯彻传达等不涉及具体工作布置的会议,直接开到基层,不再层层套开;对工作布置类会议,尽量给基层召开续会留足时间。倡导通过“浙政钉”等即时通讯手段代替一般性会议,提高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效率。

7.缩短会议时间。各类会议会期一般控制在1天以内,一般性工作部署类会议时长不超过90分钟;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一位领导讲话,时长不超过40分钟,主持人讲话不超过10分钟。视频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

8.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评比。纳入省级年度计划的,按规定执行。未纳入年度计划、确需开展的,按程序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备批准后组织实施。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要求的工作外,取消各类考核评比创建活动的台账表格。不把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成立领导机构、增加人员编制、机构制度牌子上墙、安装政务APP、关注微信公众号等作为考核内容。严格控制和慎用“一票否决”,一般不让基层签订责任书责任状。减少年底扎堆突击督考。

9.严格控制出席活动。除非部、省有明确要求,厅领导一般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活动。

三、大力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

10.减少发文数量。从严控制文件印发,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按照工作相关性、指导性原则,合理确定文件印发范围,减少普发文件;凡能通过电话通知、明传电报的,不印发文件;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一般不再层层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明确需要制定贯彻落实文件的,不简单复述上级文件内容,不搞穿鞋戴帽,要聚焦本地本部门实际,提出务实管用的具体措施。厅领导讲话或工作报告已印发会议材料的,会后不再印发文件或通报。

11.从严控制简报。认真执行“一个部门只保留一种简报”规定。报送上级部门的文件和简报,应由厅主要领导或经授权的分管厅领导签批。积极倡导电子简报。

12.发扬“短新实”文风。提倡写短文,力求开门见山、简洁明了,严格控制文稿篇幅。厅领导讲话通报稿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简报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参考资料和研究报告字数一般不超过4000字,超过的应有内容摘要。

13.提高公文办理实效。凡领导交办和上级来文中明确时限的,应按要求完成;特殊情况或急件,应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着落。

14.减少材料报送。健全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改进数据统计工作,尽量减少要求下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送数据、材料。涉及退役军人工作面上材料和数据的,实行厅办公室一个口子进出;确需临时报送的,须经分管厅领导批准,并给基层留足必要时间。

四、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厉行勤俭节约

15.加强出访出境管理。严格遵守外事出访、出境有关纪律和规定。出访必须有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严禁无明确公务、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的团组。严格按照外事计划安排出访、出境活动。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一律不予安排。

16.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购买烟酒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不得接受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拜年、吃请、送礼。上级部门和兄弟省市来客,严格按标准接待,不讲排场、不铺张浪费。

17.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厅机关直属单位购置、更新和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执行《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禁超标配备、超范围使用。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五、加大监督考核检查、确保执行到位

18.严格廉洁从政行为。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以及省委“六个严禁”的要求,不得参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不得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不得搞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组织和参与赌博等违法违规活动。厅领导和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遵守有关规定,带头改进工作作风。

19.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把改进作风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把本办法的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公务员年度考核,把检查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等挂钩,切实加强本办法的执行力。

20.加强监督检查。厅机关纪委负责对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性质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