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宁波市崇军医疗优待联盟成立活动在鄞州第二医院举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医院等相关负责人40余人参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黄峻参加活动并致辞。
活动现场,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六医院、浙江省荣军康复医院、海曙区人民医院、宁波市第九医院、镇海区中医院、北仑区人民医院、鄞州第二医院、奉化区人民医院、余姚市第二人民医院、慈溪市人民医院、宁海县第一医院、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共12家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与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签署了合作协议,成为宁波市崇军医疗优待联盟“首批”成员单位,黄峻为各联盟成员单位授牌。联盟医院为现役军人、宁波市户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覆盖全市的“五优先”“四优惠”“三优享”崇军医疗优待服务。
下一步,宁波市将以崇军医疗优待联盟为载体,坚持待遇与贡献匹配原则,不断探索崇军医疗优待新举措,深化军地医疗合作共建,着力增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尊崇感,持续营造全社会尊军崇军浓厚氛围,奋发有为推进建设高品质“崇军宁波”。
(宁波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