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 | 出台推进退役军人和人民武装工作高水平融合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2-06-27 16:28 信息来源: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浏览次数:

近日,嘉兴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党建统领推进退役军人和人民武装工作高水平融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更好构建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模式,擦亮“军耀南湖”党建品牌,推动退役军人和人民武装工作更高质量发展。


基层实践的有力探索

退役军人和人民武装工作,既有前端和后端的关系,又相互交织、相互支撑。近年来,嘉兴市镇(街道)和村(社区)从工作高效、资源整合、服务优质出发,主动探索实施退役军人和人民武装工作融合开展。截至2021年底,全市72个镇(街道)中,人武部长分管退役军人工作的有45个,占比62.5%;嘉善、海宁、桐乡等3个县(市)实现镇(街道)人武部长分管退役军人工作全覆盖;部分镇(街道)还将退役军人服务站与人武部建设相融合,并实行合署办公,充分发挥人武部与退役军人及其家庭之间联系紧密、感情深厚等优势。全市1154个村(社区)中,退役军人服务站与民兵连工作融合开展有880个,占比76.9%。

未来发展的迫切需要

通过实践和调研,嘉兴市充分认识到,推进退役军人和人民武装工作高水平融合,有利于建立清晰高效的职责职能体系、有利于推行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模式、有利于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贯彻执行、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可实现“1+1>2”的效果。同时,融合的制度机制缺失、融合的领导体制尚未建立和融合面临不少“堵点”“难点”等问题的存在,也迫切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体制机制。此次出台《实施意见》,就是贯彻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军地合力推动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退役军人和人民武装工作更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举措。

群策群力的智慧结晶

《实施意见》编制历时近半年,经历调研座谈、起草、意见征求、修改完善等阶段。先后赴各县(市、区)开展调研并组织军地双方相关部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与基层人武部等相关人员开展座谈12次,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探讨退役军人和人民武装工作高水平融合的制度、方法和举措。在对调研座谈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起草完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军地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充分吸收弘扬红船精神构建高水平融合的宣传教育体系、现役军人建档立卡、数字化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实施意见》明确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工作目标,提出构建高水平融合的组织管理、工作运行、政策制度和宣传教育四大体系的具体措施。

创新务实的工作举措

《实施意见》认真贯彻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紧贴实际,提出一系列创新务实的工作举措。从“推进领导体制融合”“推进议事协调融合”“推进职能职责融合”“推进阵地建设融合”“加强工作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着眼形成合力、构建高水平融合的组织管理体系的措施办法;从“提升应征入伍管理工作”“提升拥军优属服务水平”“提升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更好发挥退役军人作用”等四个方面提出着眼优质高效、构建高水平融合的工作运行体系的措施办法;从“加强政策制度统筹协调”“强化政策制度联合研制”“推动政策制度落地落实”等三个方面提出着眼务实管用、构建高水平融合的政策制度体系的措施办法;从“加强宣传引导融合”“共建共享宣传平台”“持续强化荣誉激励”等三个方面提出弘扬红船精神、构建高水平融合的宣传教育体系的措施办法。还从“加快智慧平台建设”“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加强监督检查考核”三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下一步,嘉兴市将认真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实现国防动员更加高效,拥军优属服务更佳,退役军人就业更加充分、安置更有质量、保障更加有力、服务管理更加精准规范,尊重退役军人、尊崇军人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打造具有嘉兴辨识度的退役军人和人民武装工作融合实践样板。

(嘉兴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