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000MB1726516L/2020-00001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成文日期 2020-0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分类 法规文件
有 效 性

《关于做好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7-31 09:31 信息来源: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浏览次数:

近日,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20年起,对浙江省户籍的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为便于了解掌握对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有关政策,本站特别邀请到了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书记、厅长林云举对《通知》精神作如下解读:

问:出台农村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健康体检政策有什么意义?

答:出台为农村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健康体检政策,是浙江省委、省政府关心关爱军烈属的具体体现,是深入开展拥军优属,让军人家庭、军烈属同享社会尊崇的实际行动,是支持改革强军、凝聚军心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国防、支持军队、尊崇烈士遗属的浓厚社会氛围,彰显浙江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关心关爱军人、军属的国家情怀。

问:对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包括哪些参检对象?

答:参检对象包括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

问:对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坚持哪些工作原则?

答:一是免费体检。凡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每年享受一次由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的免费健康体检。二是自愿自主选择。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可自愿选择参加健康体检,自主确定规定范围内的体检项目。三是就近就地组织。原则上由户籍所在的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医疗(体检)机构承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问:对从异地入伍的农村义务兵父母在何地参加免费健康体检?

答:凡是在浙江省内异地入伍的农村义务兵,其父母免费健康体检,由义务兵父母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

问:对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的项目与标准是什么?

答:参照当地企事业单位体检内容以及受检对象年龄结构合理设置体检项目。体检标准为:女性体检费用不超过600元/人,男性体检费用不超过500元/人。

问:《通知》确定的免费健康体检标准是否不再调整了?

答:《通知》确定的健康体检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是,今后体检标准需要调整时,须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问:对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安排在什么时间?

答:一般于每年年初开始,至当年11月中旬结束。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适宜季节集中分批组织。

问:对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所需经费如何保障?

答:所需经费由各地解决并纳入年度预算;省级和当地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结余的,也可用于体检开支。

问:对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有哪些工作要求?

答:一是要加强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军烈属一个都不少。二是要精心组织,特别是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严格落实有关要求,确保安全有序开展工作。三是要周到服务,积极协调各承检医院开辟专属“绿色通道”,实现“一人一档”和“一站式”服务。对于行动不便、长期卧病在床等特殊困难人员,可组织流动医疗服务车上门服务。

 

政策延伸: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包括哪些对象?

答:符合享受烈士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含抚养人)、配偶、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烈士子女,以及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图片解读:《关于做好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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