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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恢复接待来访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3-25 17:49 信息来源: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浏览次数:articlehits

根据《浙江省信访局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通告》精神,自3月25日起,浙江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恢复接待来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依法逐级走访。为提升信访工作效能,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走访人员要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浙江省信访条例》规定要求,依法逐级理性走访,就近反映问题。共同反映相同诉求的,应尽量减少来访人数,选派5人以内代表。

2.加强个人防护。来访人员进入接待场所需严格遵守防疫相关规定,自觉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遵守信访秩序。接待场所将合理控制场所内人员密度,防止人群过度聚集。体温异常及未正确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接待大厅。

3.提倡网络信访。采用网络、电话、手机APP(浙里办)、写信等方式反映诉求或提出建议,诉求和建议都会得到同走访一样的处理,办理过程同时接受信访人的监督。来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保俶北路83号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络信访: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http://www.mva.gov.cn/),点击首页“网上信访系统”栏目或登录“浙江省统一政务服务平台”(http://zxts.zjzwfw.gov.cn);电话信访:0571-87098181。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3月25日